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爷爷赠孙子房产未办过户就离世 引众人争夺

新浪地产网  2015-11-05 09:49

[摘要] 近日,一则新闻引起了大家的关注,爷爷生前赠送给孙子的房产由于没有办理过户,而引起众亲人的争夺。那么房产到底该属于谁呢?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。

李某容认为应该将房子还给他,坚持继承的叔叔、姑姑认为,签订《赠与合同》前,爷爷愿意赠与的条件是孙子及其家人要照料爷爷,但合同签订后,他们没有尽心尽力照顾爷爷,还想索要爷爷的其他土地、房屋和钱财,所以拒绝办理涉案房屋过户手续。

李某容只好将上述二人告上了法庭。

一审:还未过户,赠与人已死亡,赠与合同效力终止。

东莞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本案系赠与合同纠纷。本案争议焦点为:坚持继承的叔叔、姑姑是否负有履行《赠与合同》的义务,将所继承的房屋权益份额过户登记给李某容。从物权的归属及效力上看,虽然《赠与合同》是双方真实意愿表现,但至爷爷死亡长达一年多时间里,双方一直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,故《赠与合同》不具备产权转移的效力,物权没有发生变更。且已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,确认了二人拥有爷爷遗产的部分权益份额。所以,二人是因继承爷爷的遗产而依法取得案涉房地产,而非因继承《赠与合同》的权利而取得该房地产。基于以上分析,足以认定坚持继承的叔叔、姑姑不负有履行《赠与合同》中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义务。李某容的诉讼请求,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,法院不予支持,驳回诉讼请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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